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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验室组织管理条例

在实验室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全室固定人员会议、室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三个层次决策体系的支撑,科学、民主、规范、有序地开展组织管理工作。

(一)顾问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顾问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对实验室的学科建设与管理、规划与发展等出谋划策;顾问委员会由5~7名中国科学院院士组成。顾问委员会五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由15名左右校内外相关学科知名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提名,教育部批准任命。学术委员会五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会。

(二)室务委员会

室务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实验室研究人员代表组成,聘期五年。室务委员会的职责为:

1.研究决定有关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2.审批实验室固定人员的聘任、考核、流动事项;

3.审批实验室较大数目的经费支出;

4.筹划顾问委员会会议、学术委员会年会;

5.发起全室固定人员会议。

(三)全体固定人员会议

实验室所有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参加的全体会议,会议的任务为:

1.征集有关实验室建设和发展重大问题的意见;

2.征集有关实验室固定人员聘任、考核、流动事项的意见;

3.征集有关实验室较大数目经费支出的意见;

4.民主评议实验室领导班子。

(四)实验室主任的分工与职责

谱学分析与仪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专职行政人员2名(其中科级秘书1名、员级科员1名)。实验室主任任期五年。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发起室务委员会会议和全体固定人员会议。

常务副主任:负责项目组织、仪器申报、运行管理、实验室空间分布、国际合作、对外宣传、学术委员会等。

行政副主任: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包括办公室日常事务、财务、实验室的联络和协调、接待等。

(五)研究人员职责

1.在实验室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目标,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2.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导师责任制,为人师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的管理,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学风,确保学生能出色地完成科学研究工作。

3.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统一管理,主动参与实验室各项活动,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主动向办公室提供实验室需要收集的科研工作数据。

4.检查落实所指导的学生发表论文时实验室的署名情况。

5.接受实验室的定期考核。

(六)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开发仪器的新功能,研究新的实验技术和方法,提高使用效益等。

2.负责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指导和运行管理,各类仪器设备使用登记和完好状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维修损坏设备,确保设备安好率。

3.负责对实验室公共资源的管理,维护公共设施。

4.负责建立与维护实验室网站。

5.负责购置仪器设备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6.负责全面落实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维护和处置的档案。

7.负责设备的招投标。

8.负责公用仪器室的日常管理。

9.负责实验室房屋、水电、空调等设备和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小型物品的采购和使用管理登记,安全保卫和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

10.负责在实验室内部全面落实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办公室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与外单位(包括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络,来访国内外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接待。

2.负责各类会议(包括全体固定人员会议、室务委员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后勤保障。

3.负责组织起草各项规章制度,交全室人员会议讨论。

4.收集材料并编印每年一期的实验室研究工作年报,撰写实验室的各类报告、会议纪要、总结和新闻报道等。

5.收集整理与实验室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实验室评估材料),统计实验室每年的研究成果、学术交流、经费筹集与支出情况、人才培养等各类信息。

6.每年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年会和顾问委员会年会。承担由实验室主办、承办、协办的国际或全国性会议的筹备、会务等工作。

7.负责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请、受理、评审、接待、进展、结题等管理工作。

8.负责协助实验室客座教授的宣传、遴选、接待等管理工作

9.负责实验室引进人才的联络、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10.负责实验室的财务管理工作。

11.协助实验室集体项目的申请、结题和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事务。

13.负责实验室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14.负责客座用房与会议室的管理,实验室来往信函的收发。

15.完成上级部门和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固定研究人员的聘任、考核与流动

聘任程序

1.实验室在厦门大学相关学院张贴增聘启事,同时,在实验室网站公开;

2.有意应聘的人员(已是厦门大学的教师)向实验室递交申请报告,报告主要包含:(1)个人简历,(2)主要研究方向,(3)近五年主要科研成果简述和代表性论文与专利,(4)希望今后在实验室哪些方面发挥作用;

3.实验室室务委员会审阅申请报告后,确定并通知申请人到实验室作口头报告(初选人员);

4.初选人员在实验室全体固定人员会议上作口头报告并回答问题后,全体固定研究人员进行投票进行表决;

5.实验室室务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按照获赞成票须超过总投票数三分之二的原则确定拟增聘人选;

6.拟增聘人选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通过;

7.公布增聘人选名单。

考核办法

1.研究人员每二年接受实验室考核一次,连续三次考核均合格,将不再接受考核,为本室终身研究人员。

2.被考核人员在实验室全体固定人员会议上作有关近二年科研成果的报告并回答问题后,全体固定研究人员进行投票进行表决;实验室室务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被考核人员为合格或是不合格。

退出机制

1. 研究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将自动取消其固定研究人员身份。

2. 退出的研究人员,不再享受实验室所提供的研究条件。